2016年中國音樂學院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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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國音樂學院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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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國音樂學院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 正文

  中國音樂學院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
  攻讀碩士學位招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fā)和民族地區(qū)發(fā)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yǎng)、定向就業(yè)"原則,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1.西部12省(區(qū)、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qū))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區(qū)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工作。
  2.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yǎng)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四、報考條件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fā)和民族地區(qū)發(fā)展服務。
  3.畢業(yè)后保證到定向地區(qū)或單位就業(yè)。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就業(yè)。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方可報考);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
  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yǎng)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yè)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
  生,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院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6.漢族考生比例只招收總名額的10%。
  7.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招生計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考生需提供在讀證明及培養(yǎng)單位書
  面意見材料。

  五、招生專業(yè)與名額分配:
  預計招收25名,以國家正式下達的計劃數為準。(請見附件1)

  六、報名與考試
  1.政治、外語統考網上報名:填寫《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憑此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主管部門"蓋章后有效)到所在地省級招辦領取網上報名校驗碼,并在規(guī)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報名;在我院規(guī)定交報名材料期間將此表(根據表中要求貼照片、蓋章)交研究生處。
  2.報名程序按照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進行。網上報名分為登陸我院網站報名和登陸教育部研招網網站報名,共計兩次網上報名。在10月主課初試前,考生需到我院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內容

日期

注意事項

研究方向

 

我院網 上報名

 

8 月 15 日-9
月 15 日

1.  登  陸  中  國  音  樂  學  院  研  究  生  處   網  站
()。
2.截止時間為 9 月 15 日下午 17: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 信息。

 

各專業(yè)

 

 

 

 

現場確 認

 

 

 

 

10 月 13 日

1. 提交《報考 2016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
表》(此表需“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主管部門”蓋章 后有效,貼照片處也須蓋章)。
2.應屆畢業(yè)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學生證(非本院應屆畢業(yè)生還需 提交在讀證明)、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 的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方可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其他人員應提交本人第二代 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 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所有 考生均需審核原件、提交復印件。
3.現場采集照片。
4.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 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

 

 

 

 

各專業(yè)

 

 

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報名考生須提交一寸照片 2 張。
6.填寫初試曲目,詳見“附件 2”中的專業(yè)主課考試要求。
7.表演專業(yè)主課考試抽簽(考試按抽簽號順序進行)。
8.報考音樂學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報考方向論文 1-2 篇(要求打 ?。?。
9.報考藝術管理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論文 1-2 篇(要求打?。?。
10.報考音樂科技系“電子音樂”方向的考生需提交:a.本科畢業(yè)設計方 案(如電子版作品、論文等。其中,紙質版畢業(yè)設計論文需有指導教師簽 字);b.電子音樂作品 2 首,其中 1 首必須是考生本人原創(chuàng)的電子音樂作 品(請注明“原創(chuàng)作品”),1 首必須是考生本人制作的電子音樂作品(請 注明“制作作品”),所有作品必須包含工程文件。
11. 報考音樂科技系“音樂聲學”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與音樂聲學專業(yè)方向
相關的學術性論文 1-2 篇。
12. 報考音樂科技系“音樂音響導演”方向的考生需提交 2 首本人在不同 時間、地點以不同形式獨立完成的音樂錄音作品,包含工程文件和成品 CD、DVD、DTS-CD 等,另附上述作品的詳細錄音記錄報告。
13. 報考視唱練耳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視唱練耳及樂器學習經歷 1
份。
14.  報考合唱指揮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初試所指揮合唱作品的樂譜 7 份;報考樂隊指揮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初試所指揮樂隊作品的總譜 5 份,雙鋼琴譜 2 份。
注:現場確認地點在中國音樂學院,上午 9:00-12:00。

 

 

教育部 研招網 網上報 名

 

9 月 28 日-29
日或
10 月 10 日-31

1. 登 錄 中 國 碩 士 研 究 生 信 息 網 (或 者
http://yz.chsi.cn),每天 9:00-22:00。
2.截止日期 10 月 31 日,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3.全國統考報名初試費按照網上說明支付。

 

 

各專業(yè)

各專業(yè)
方向主 課初試

 

10 月 17 日-18

 

各專業(yè)考試要求詳見附件 2。

 

各專業(yè)

各專業(yè)
公布主 課合格 名單

 

10 月 25 日-27
日(暫定)

 

 

登陸研究生處網站查詢

 

 

各專業(yè)

 

考生 網 上打印 準考證

 

2015 年 12 月
(以教育部文 件為準)

 

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請 先下載保存到電腦后再進行打?。?。
《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請考生妥善保管《準考證》,以備在復試、錄取階段繼續(xù)使用。

 

 

各專業(yè)

 

全國 統考

 

2015 年 12 月
(以教育部 文件為準)

 

 

參見附件 3

 

 

各專業(yè)

 

 

 

 

 

 

我院 復試

 

 

 

 

 

 

 

2016 年 4 月

1. 報考音樂傳播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考生簡歷;由考生創(chuàng)作或制作
的音、視頻作品,或相關成果;考生就讀本專業(yè)方向的學位論文科研 設想。
2. 報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方向(音樂類)的考生需提交:考生簡 歷;考生的本科學位論文;考生就讀本專業(yè)方向的科研設想。
3. 報考音樂科技系各研究方向考生方向的考生需提交 1 篇未來研究方向 與研究重點的規(guī)劃方案。
4. 報考音樂教育學、音樂心理學、鋼琴教育研究、聲樂教育研究各研究
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與所報專業(yè)方向相關的論文 1 篇(不少于 3000 字)。
5. 報考音樂文獻翻譯方向考生,須提交音樂文獻翻譯習作(英譯漢/漢譯 英,課題自選并附原文)1 篇。
6. 報考音樂教育系學科教學(音樂)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自行設計的 一堂音樂課教學教案 1 份。
7. 報考指揮系的考生需于考試前一天到指揮系辦公室領取復試指定曲目 樂譜。
8. 報考作曲與技術理論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作品或論文 2-3 件
(復調專業(yè)考生的作品也可提交三聲部或三聲部以上的賦格曲)。
9. 報考視唱練耳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視唱練耳教案 1 份和視唱練耳教 學研究方面的論文 1 篇。

 

 

 

 

 

 

 

各專業(yè)


  七、錄取
  1.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
  2.考試科目達到合格標準。
  3.不接受未報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忌炗唴f議書后,招生學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畢業(yè)后回定向地區(qū)或單位就業(yè)。
  4.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
  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5.新生報到后,招生單位應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fā)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八、入學及學習費用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學制原則上按各招生單位專業(yè)要求執(zhí)行。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礎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基礎培訓點另行通知)。達到錄取院校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及復試錄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直接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按國家及招生單位相關規(guī)定繳納。
  2.在我院學習期間學費:學術型8000元/年,專業(yè)學位型15000元/年。助學金、醫(yī)療等
  以招生當年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學生可根據本院有關規(guī)定享受研究生獎學金。
  3.在本院學習專業(yè)年限為三年。課程學習合格,學位作品、學位音樂會及學位論文通過,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文學碩士學位,頒發(f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的碩士學位證書。

  九、違規(guī)處理
  1.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guī)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我院將會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唬浫肟忌耸聶n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
  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其他
  碩士生畢業(yè)后必須回定向地區(qū)或單位連續(xù)服務至少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yǎng)學校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yè)的,必須回原單位繼續(xù)工作至少8年)。
  畢業(yè)生不按協議就業(yè)者,要支付培養(yǎng)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支付方式等另行規(guī)定。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安翔路1號
  郵政編碼:100101中國音樂學院網址:研招辦網址:
  研招辦電話(傳真):010-64887364

  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處
  2015年6月

  (實習編輯:孫慧敏)

中國音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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