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業(yè)大學文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發(fā)布時間:2021-03-2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北方工業(yè)大學文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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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業(yè)大學文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正文

北方工業(yè)大學文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按照《北方工業(yè)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規(guī)定,及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會議精神,現結合文法學院具體情況,特制定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初試成績招生計劃及基本要求
1.我院2021年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
學科(專業(yè))
代碼
學科(專業(yè))名稱 全日制 非全日制 預計調劑人數
030100 法學 36 0 10
050200 外國語言文學 12 0 0
035102 法律碩士(法學) 39
(含士兵計劃4)
10 全日制31
(士兵計劃不接受調劑)
非全日制10
035101 法律碩士(非法學) 15 15 全日制2
非全日制12
2.我院第一志愿考生進入相應門類(學科)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
分 數
報考門類
外國語 政治 業(yè)務課一 業(yè)務課二 總分
法學 44 44 66 66 321
文學 53 53 80 80 355
法律碩士(法學) 44 44 66 66 321
法律碩士(非法學) 44 44 66 66 321
全日制法律(法學)士兵計劃 / / / / 212
二、復試程序、時間
1.認真閱讀學院發(fā)布的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紀律要求、復試注意事項、遠程復試系統(tǒng)操作手冊等公告。可通過文法學院網站(http://wf.ncut.edu.cn/)通知公告欄查詢。
2.自2021年3月21日起考生可以下載安裝遠程復試系統(tǒng),熟悉遠程網絡復試軟硬件環(huán)境。
3.2021年3月22日-28日按復試學科(專業(yè))通過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具體時間以學科(專業(yè))復試通知為準。
4. 通過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5. 按復試學科(專業(yè))通知,于考前進行遠程網絡復試系統(tǒng)調試。
6.遠程復試時間,如有變動以復試通知為準。
(1)外國語言文學(一志愿)復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3月23日下午13:00正式開始;
(2)法學(一志愿、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正式開始;
(3)全日制法律(法學)(一志愿)、全日制法律(非法學)(一志愿、調劑考生)、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一志愿)復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3月29日下午13:00開始;
(4)全日制法律(法學)(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4月2日上午9:00開始;
(5)非全日制法律(法學)(調劑考生)、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4月9日上午9:00開始。
7. 擬申請定向就業(yè)的考生、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主動向相關學院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xù)。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
8.加試:加試考試一般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試題,每門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加試時間由學院自行安排。學院在復試通知中,告知考生試題公布方式及時間,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時間等。
9. 政審表格提交方式??忌疵嬖嚱M通知,從文法學院主頁或研究生院主頁下載電子版表格,以郵寄方式,將辦理妥當的政審表格紙質版4月30日前提交至復試學科(專業(yè))。
10.復試費。依據《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fā)改〔2012〕1358號)規(guī)定,對復試考生收取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100元/人。
考生應于復試前,按學院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支付復試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支付復試費的,復試資格無效。
11. 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復試名單及復試比例
1.復試前在本學院網站公示復試考生名單。
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劃定的“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學術學位類和專業(yè)學位類)”,即可進入復試名單。調劑考生請參見本辦法“十三、調劑考生遴選依據與程序”有關內容。
2.復試比例
我院實行差額復試,根據本學科的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上線生源情況,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復試考核方式
1.復試采用遠程網絡方式進行。
我院擬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騰訊會議系統(tǒng)等作為遠程網絡復試備選平臺,一個系統(tǒng)用于復試,另外一個系統(tǒng)作為備用。
2.復試內容。
法學、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復試內容為:
專業(yè)綜合面試、英語聽力口語測試。
外國語言學復試內容為:專業(yè)綜合面試、專業(yè)口試。
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著力考察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
3.專業(yè)綜合面試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蒲袆?chuàng)新潛質。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禮儀、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面試專家組參照《北方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英語聽說/專業(yè)口試測試實施細則》對考生進行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重點考核考生外國語的實用能力。
5.專業(yè)綜合測試和英語聽說測試/專業(yè)口試一并進行,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6.復試結果于復試后及時發(fā)布在文法學院網站(http://wf.ncut.edu.cn/)通知公告欄。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認真考核本人的現實表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校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六、考生復試流程
1.考生在面試前15分鐘登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根據工作人員要求進行視頻角度及清晰度調整。
2.專家組隨機確定考生面試順序。
3.考生依次候考。考生人臉識別和驗證身份后,考生不得離開視頻監(jiān)控范圍。如確需離開,返回后須重新進行人臉識別和身份驗證。
4.專家組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隨身物品查驗、周邊環(huán)境查驗、考桌查驗、復試設備桌面查驗,確認考生已知悉考生復試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5.組織考生抽題。
6.專家組組織考生進行復試。
七、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的加分原則和依據
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
復試成績=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 * 0.8+英語聽說測試成績 * 0.2
復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必要時,學院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2項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八、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初試總分、復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權求和,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保留到百分位)。
總成績=初試成績 * 0.6+復試成績 * 0.4
九、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我院不進行破格復試。
十、普通計劃調劑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規(guī)定的調入學科(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yè))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法學、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前2為專業(yè)代碼須為“03”。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法學、法律(法學)前兩單元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
外國語言文學第一單元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為政治。
我院不接受第二單元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為俄語、日語的考生申請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十一、全日制計劃考生與非全日制計劃考生調劑
符合上述調劑基本條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確定的相應專業(yè)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可根據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計劃間進行調劑。
十二、調劑基本程序
1.考生認真閱讀相關學院調劑具體要求,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
2.每次調劑系統(tǒng)關閉后,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業(yè))專家組成員集體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3. 相關學科(專業(yè))及時向調劑復試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
4.調劑復試考生按學科(專業(yè))規(guī)定時間回復復試通知。
5.考生按復試通知,做好遠程網絡復試準備,實際參加復試,接到通過復試通知后,辦理政審事項。
6. 學科(專業(yè))及時向通過復試調劑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并及時通知其他考生復試結果。
7.通過復試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yè))規(guī)定時間回復待錄取通知。
十三、調劑考生遴選依據與程序
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業(yè))復試專家組集體,根據考生前置教育所學專業(yè)、原報考學科(專業(yè))、初試科目、初試成績等因素遴選調劑考生,確定復試調劑考生名單。
對申請同一學科(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總分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
十四、調劑志愿鎖定時間
考生填報我院調劑志愿后,調劑系統(tǒng)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十五、調劑信息發(fā)布
1.同一學科(專業(yè))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2.學院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調劑系統(tǒng)及時、準確發(fā)布計劃余額等相關信息。
3. 調劑服務系統(tǒng)首次開放日期為2021年3月22日0點。
各專業(yè)關閉時間:法學2021年3月23日上午8:00;
全日制法律(法學)2021年3月26日上午8:00;
全日制法律(非法學)2021年3月22日中午12:00
如有其余調劑批次,調劑系統(tǒng)開通及關閉時間,請隨時關注研招網調劑平臺調劑信息及文法學院主頁(http://wf.ncut.edu.cn/)相關工作通知。
十六、調劑考生復試錄取辦法
調劑考生資格審查,復試程序,復試比例,復試考核方式,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加分原則和依據,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錄取基本原則等要求執(zhí)行本方案有關規(guī)定。
十七、錄取工作
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yōu)先錄取,調劑復試合格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所有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學科(專業(yè))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依次錄取。同一復試批次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yè))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自行確定考生的錄取類別。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或“定向就業(yè)”。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
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或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對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被擬錄取的碩士生新生,經考生本人在復試階段申請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八、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十九、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時間及網址
復試前,考生可通過我院網站(http://wf.ncut.edu.cn/)查詢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后及時通過學院網站公布復試結果??忌?月下旬通過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ncut.edu.cn/)查詢擬錄取考生名單。


二十、咨詢及申訴渠道
考生接待電話:010-88801653
我院申訴電話:010-88803353
本辦法經學院工作小組審議通過,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及學校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由文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如國家政策、疫情防控形勢等出現變化,經上級部門批準,本方案將進行適當調整。
北方工業(yè)大學文法學院
2021年3月21日
附件:
    1.北方工業(yè)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復試紀律要求.doc
    2.北方工業(yè)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復試注意事項.doc
    3.北方工業(yè)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操作手冊及網絡突發(fā)狀況處理方法.doc
       4.北方工業(yè)大學2021年碩士生招生政審函調表.doc
北方工業(yè)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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