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0:54:32 編輯:考研派小莉
內蒙古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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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為確保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全有序、科學規(guī)范、公平公正,根據(jù)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 《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21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20〕1號) 《關于做好2021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36號)和自治區(qū)《關于做好2021年我區(qū)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內教招考研〔2021〕2號)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招生質量。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yè)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yè)能力素質和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xiàn)。
  (四)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五)堅持考試回避原則,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單位碩士生的,教職工本人須完全回避復試的所有環(huán)節(jié)。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和管理全校復試工作,統(tǒng)籌學校疫情防控和招考工作實際,制定學校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各學院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且教授委員會成員參與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研究制訂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各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考核前須召開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查評價意見。
  三、復試準備工作
  (一)復試組織籌備和工作人員遴選
  各學院要細化工作流程、考務調度、監(jiān)管機制、風險預案等,做到翔實具體、清楚明晰,具有可操作性。要通過網絡、電話、郵件等各種形式提前組織摸排考生情況、收集考生復試材料。
  復試工作小組要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教授、教授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標準。要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guī)范導師工作行為。
  (二)設計復試內容
  各復試小組按照學科特點和專業(yè)特色和“三隨機”要求(隨機確定考生的考試順序、考核小組和試題抽取),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本科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績、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注意考前考試內容保密。
  (三)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符合《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內蒙古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shù)線》以及我校差額復試比例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調劑政策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調劑考生,將列入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我校所有專業(yè)不破格復試。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yè)接收考生調劑申請。調劑須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guī)定確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確定公布的調劑要求和辦法開展調劑工作。各學院可在學校調劑要求基礎上提出更高要求。
  調劑程序和要求為: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fā)布我校余缺信息,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提交調劑申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會同各學院,按照復試工作具體方案所確定的調劑原則、條件和程序,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篩選確認。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調劑考生須符合《內蒙古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我校為B區(qū))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初試報考學科專業(yè)與我校調入學科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不得調劑未上線考生。
  3.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和調劑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特別地,申請調劑我校旅游管理(專業(yè)代碼125400)專業(yè)的考生,僅限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專業(yè)代碼125100)、公共管理(專業(yè)代碼125200)、旅游管理(專業(yè)代碼125400)、工程管理(專業(yè)代碼1256XX)。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4. 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從申請調劑考生中擇優(yōu)調入準許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jù)。
  5.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調劑相關手續(xù)。考生調出單位根據(jù)調劑申請和調入單位接收函寄送考生試卷等相關材料。
  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對于理學、工學、農學門類生源相對不足的專業(yè)復試比例可適當擴大。
  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含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由學院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確定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在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學院不得提前公布復試考生名單。
  (四)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研招辦及有關學院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同時滿足多項加分條件的,只選擇最高一項加分。
  (五)關于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申請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內蒙古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shù)線》中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復試線要求。擬接收調劑專業(yè)名額見下表 。
學院代碼 學院名稱 專業(yè)代碼 專業(yè)名稱 學習方式 擬調劑名額
005 外國語學院 055101 英語筆譯 全日制 2
005 外國語學院 055102 英語口譯 全日制 2
008 生命科學學院 086000 生物與醫(yī)藥 全日制 2
009 計算機學院 085400 電子信息 全日制 2
015 生態(tài)與環(huán)境學院 085700 資源與環(huán)境 全日制 2
024 交通學院 086100 交通運輸 全日制 2
042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055200 新聞與傳播 全日制 1
056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085400 電子信息 全日制 2
總計 15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符合加分條件者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及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錄取。申請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內蒙古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shù)線》中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復試線要求。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六)關于調劑“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申請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內蒙古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shù)線》中關于“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復試線要求。擬接收調劑專業(yè)名額見下表。
學院代碼 學院名稱 專業(yè)代碼 專業(yè)名稱 學習方式 擬調劑名額 內蒙古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甘肅
004 法學院 035102 法律(法學) 全日制 1 0 1 0 0 0 0
005 外國語學院 055101 英語筆譯 全日制 1 0 0 0 1 0 0
005 外國語學院 055105 日語筆譯 全日制 1 0 0 0 0 0 1
008 生命科學學院 086000 生物與醫(yī)藥 全日制 3 1 1 0 0 1 0
009 計算機學院 085400 電子信息 全日制 2 0 1 0 1 0 0
015 生態(tài)與環(huán)境學院 085700 資源與環(huán)境 全日制 2 0 0 1 0 1 0
024 交通學院 086100 交通運輸 全日制 2 0 0 0 1 1 0
036 數(shù)學科學學院 025200 應用統(tǒng)計 全日制 2 1 0 0 0 0 1
056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085400 電子信息 全日制 2 1 0 0 0 0 1
總計 16 3 3 1 3 3 3
  (七)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
  嚴格考生資格審查。要嚴把入口關,在復試前通過人臉識別、人證識別技術和“報考庫”、“學籍學歷庫”比對等措施,對考生身份和學籍學歷證書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并須提交《關于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的聲明》。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交驗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應交驗《報考2021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所有報考和調劑非全日制考生均須提交《關于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的聲明》。
  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或者不符合《內蒙古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提出的具體要求者,不準其參加復試。不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學院應要求考生在5月30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復試成績無效,取消擬錄取資格。
  (八)信息公開
  學校的復試辦法、學院的復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等信息均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
  四、復試方式、科目和內容
  (一)復試時間、復試方式
  一志愿考生復試啟動時間擬于3月20日開始。調劑系統(tǒng)3月22日左右開放,每次連續(xù)開通不低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學院可因地因生制宜,統(tǒng)籌考量,合理選擇復試方式。原則上同一專業(yè)應盡可能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確需采用混合方式復試的專業(yè),應統(tǒng)籌安排參加不同復試方式的考生,確??荚嚵鞒?、導師組組成人員、選拔標準等的一致性。
  (二)復試科目
  包括外國語(滿分30分)、專業(yè)課(滿分70分)和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僅限報考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會計(專業(yè)學位)和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的考生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加試科目滿分100分。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或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復試前公布。
  各學院自行組織并實施全部科目復試。對于每一科目,各學院可在相應分值要求范圍內,根據(jù)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實行多種考試形式,綜合加權生成該科目成績。各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三)復試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院可以根據(jù)學科(專業(yè))特點及辦學特色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復試當中的面試部分應考查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外語水平和應用能力;
  (4)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進行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通過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導師等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須在發(fā)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考核,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對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xiàn)的考生,經復試,該考生總成績排在該復試專業(yè)的110%之內,經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推薦,提交體現(xiàn)該考生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的材料,并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可將該考生列入擬錄取考生名單,其他考生的專業(yè)排名順延。
  五、復試組織要求
  (一)嚴格復試過程管理
  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落實“兩識別”、“三隨機”、“四比對”要求。規(guī)范發(fā)揮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要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視頻監(jiān)控資料和錄音錄像等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要選用功能性能可靠的軟件平臺,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做好兜底支持保障,提前組織模擬,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二) 嚴肅考風考紀
  各學院要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入學后3個月內所有考生還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精心開展復試指導
  各學院要綜合運用各類媒體特別是新媒體,做好相關政策解讀。要及時、準確解讀本地區(qū)本單位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和相關要求。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暢通考生咨詢渠道,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六、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在開學后組織體檢工作。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已報到的取消錄取入學資格。
  七、復試成績的使用及相關事項
  (一)外國語、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有任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數(shù)。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30%。
  復試成績一般由外國語、專業(yè)課成績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數(shù)。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外國語(滿分30分)+專業(yè)課(滿分70分)
  對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會計(專業(yè)學位)、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的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復試成績(滿分110分)=外國語(滿分30分)+專業(yè)課(滿分70分)+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分)
  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 70%+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 30%。
  學院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劃定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要嚴肅處理,不予錄取。無論何時核查確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或取消學籍。構成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將復試結果及時向考生公布。同時,各學院分專業(yè)按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將擬錄取結果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七)本次復試不收取復試費。已接收推免生免交復試費。
  八、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對有些考場可派出監(jiān)察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察。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前須公布專業(yè)招生計劃、復試辦法及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含專業(yè)、考生編號)。復試結束后須公布考生總成績及排名。
  (四)實行復議制度。擬錄取名單在考生所報考的學院公示一周??忌诠酒趦瓤上驅W院提出異議,學院在收到異議申請一周內負責書面答復。
  學校受理咨詢申訴電話0471-4992114,舉報電話0471-4994151。
  九、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1年3月17日
請見附件
附件【015-內蒙古大學生態(tài)與環(huán)境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實施細則.pdf
附件【010-內蒙古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07-內蒙古大學化學化工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13-內蒙古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2024年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101-內蒙古大學能源材料化學研究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實施細則.pdf
附件【042-內蒙古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05-內蒙古大學外國語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04-內蒙古大學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56-內蒙古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52-內蒙古大學歷史與旅游文化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46-內蒙古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36-內蒙古大學數(shù)學科學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32-內蒙古大學哲學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30-內蒙古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24-內蒙古大學交通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21-內蒙古大學蒙古歷史學系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03-內蒙古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01-內蒙古大學蒙古學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102-內蒙古大學生物醫(yī)學研究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pdf
附件【100-內蒙古大學中華民族共同體研究中心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009-內蒙古大學計算機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pdf
附件【008-內蒙古大學生命科學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pdf
為做好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工作,規(guī)范開展調劑,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應考盡考平安研考,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wěn)有序,根據(jù)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3〕2號) 《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 《關于下達2024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23〕1號) 《關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9號)和自治區(qū)《關于做好我區(qū)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的通知》(內教招考研〔2024〕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著力選拔培養(yǎng)社會主義事業(yè)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堅持嚴格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確保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五)堅持考試回避原則,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單位碩士研究生的,教職工本人須完全回避復試的所有環(huán)節(jié)。
二、復試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管理全校復試工作,制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各學院(含系、中心、研究院,下同)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且教授委員會成員參與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研究制訂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各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
三、復試方式和準備工作
(一)復試方式
根據(jù)教育部和自治區(qū)復試錄取相關工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2024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采用現(xiàn)場復試方式,調劑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二)復試組織籌備和工作人員遴選
學院要細化工作流程、考務調度、監(jiān)管機制、風險預案,做到翔實具體、清楚明晰,具有可操作性,提前組織摸排考生情況和收集考生復試材料。要落實校園公共區(qū)域日常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復試現(xiàn)場擺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網絡遠程復試主用平臺為研招網遠程面試系統(tǒng),同時要準備性能穩(wěn)定的備用平臺,提前組織模擬,做好技術兜底保障工作。
復試工作小組要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教授、教授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標準。要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guī)范導師工作行為。
(三)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符合《教育部公布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內蒙古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shù)線》和差額復試比例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調劑政策的調劑考生,將列入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所有專業(yè)不破格復試。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yè)接收考生調劑申請。調劑須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guī)定確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學校自主確定公布的調劑要求和辦法開展調劑工作。各學院可在學校調劑要求基礎上提出更高要求。
調劑程序和要求為: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fā)布缺額信息,申請調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提交調劑申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會同各學院,按照復試工作具體方案所確定的調劑原則、條件、要求和程序,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篩選確認。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
2.調劑考生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我校為B區(qū))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與調入專業(yè)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相近。不得調劑未上線考生。
3.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yè)和調入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調劑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4. 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從申請調劑考生中擇優(yōu)調入準許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yè)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jù)。不得按單位、行業(yè)、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報考條件。
5.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調劑相關手續(xù)。
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對于理學、工學、農學門類生源相對不足的專業(yè),復試比例可適當擴大。
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含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由學院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確定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在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學院不得提前公布復試考生名單。
(四)關于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加分后成績達到復試分數(shù)線要求的考生可進入復試。除教育部統(tǒng)一規(guī)定的范圍和標準外,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另設標準。
(五)關于榮立二等功免初試考生復試
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二等功免初試考生須參加學院復試,復試成績合格方可錄取。
(六)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學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復試分數(shù)線要求。
(七)關于“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根據(jù)教育部相關文件,2024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擬招收22人(內蒙古7人、四川4人、貴州2人、云南4人、西藏3人、甘肅2人),包含實施招收“民族地區(qū)工程人才”專項計劃9人。除“民族地區(qū)工程人才”專項計劃外,漢族在職考生錄取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10%。申請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學校確定的“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分數(shù)線要求。
(八)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
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規(guī)范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確保復試公平公正。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3〕2號)文件要求。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須交驗相應證明材料。“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未按規(guī)定申報的考生,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交驗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應交驗《報考登記表》。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所有報考和調劑非全日制考生均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考生,不符合學校招生簡章要求的考生,或者不符合復試資格要求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學院應要求考生在5月31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否則復試成績無效,取消擬錄取資格。
(九)信息公開
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學院實施細則,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等均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
四、復試時間、科目和內容
(一)復試時間
3月30日至3月31日一志愿考生復試。4月8日開通調劑系統(tǒng),每次連續(xù)開通不低于12小時,具體復試時間由學院確定并通知考生??忌{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系統(tǒng)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二)復試科目
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20分,以下簡稱外國語)、專業(yè)課(滿分80分)和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分)。思想政治理論僅限報考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會計(專業(yè)學位)和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的考生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復試前公布。
考生須參加全部復試科目考試,有任一科目缺考者復試成績無效不予錄取。各學院考前可制定并公布本學院招生專業(yè)外國語、專業(yè)課成績合格的基本要求(合格線)以及復試結果排序規(guī)則,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院自行組織實施全部科目復試,可在相應分值要求范圍內根據(jù)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實行筆試、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多種考試形式,綜合加權生成該科目成績。各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三)復試內容
學院應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yè)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其學術創(chuàng)新潛力,專業(yè)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yè)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yè)發(fā)展?jié)摿?,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安全保密。
復試當中的面試部分應考查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外語水平和應用能力。
(4)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進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
(2)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
五、復試組織要求
(一)嚴格規(guī)范復試過程管理
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規(guī)范發(fā)揮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參與復試導師的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采用必要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记耙扇?ldquo;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shù)據(jù)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復核;要與考生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贾幸獔猿植⑦M一步完善“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確保公平公正。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要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視頻監(jiān)控資料和錄音錄像等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要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二) 嚴肅考風考紀
各學院要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堅決杜絕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入學后3個月內所有考生還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積極優(yōu)化考生服務
各學院要及時準確解讀本單位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的相關內容和要求,特別是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暢通考生聯(lián)系咨詢渠道,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加強對參加網絡遠程復試考生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要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qū)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確保應考盡考。
六、復試費、體檢要求
依據(jù)《內蒙古自治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qū)財政廳關于延續(xù)執(zhí)行內蒙古自治區(qū)部分國家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內發(fā)改費函〔2014〕373號)收取復試費??忌记巴ㄟ^網上繳費平臺完成繳費,保留復試費繳費截屏圖片提交學院備查。家庭困難考生、殘疾考生、國家優(yōu)撫對象優(yōu)待政策考生,向學院備案證明材料后免交復試費。
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在開學后組織體檢工作。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取入學資格。
七、復試成績的使用及相關事項
(一)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5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50%。
復試成績一般由外國語、專業(yè)課成績相加得出。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外國語(滿分20分)+專業(yè)課(滿分80分)
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會計(專業(yè)學位)、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的復試成績?yōu)椋?/div>
復試成績(滿分110分)=外國語(滿分20分)+專業(yè)課(滿分80分)+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分)
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50%+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50%。
考生按照復試結果排序依次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要嚴肅處理,不予錄取。無論何時核查確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或取消學籍。構成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將復試結果及時向考生公布,并將擬錄取結果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八、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院會同學校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通過現(xiàn)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時糾正組考不規(guī)范行為。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前須公布專業(yè)招生計劃、復試辦法及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復試結束后須公布考生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四)實行復議制度。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期10個工作日??忌诠酒趦瓤商岢霎愖h,收到異議申請一周內書面答復。
咨詢申訴電話:內蒙古大學0471-4992114。
舉報電話:內蒙古大學0471-4994314,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471-3261818。
九、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一、一志愿復試名單
一志愿復試名單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公示,“一志愿復試QQ群號”信息通過研招網后臺發(fā)送,請及時登錄研究生院網站和研招網查看最新信息,加入學院一志愿復試QQ群。申請時備注“第一志愿報考學校+專業(yè)+姓名+初試總分”,昵稱設為“姓名+初試總分”。提醒考生務必遵守《誠信復試承諾書》要求,杜絕泄題言行。
二、復試科目
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20分)、專業(yè)課(滿分80分,分為筆試和面試)和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分)。思想政治理論僅限報考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會計(專業(yè)學位)和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的考生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學院提前通知是否加試。
三、復試方式、時間
一志愿采用現(xiàn)場復試方式。3月29日到學院報到交驗材料,3月30日至3月31日組織一志愿復試,其中3月30日上午9:00-10:00統(tǒng)一進行專業(yè)課筆試,入場時進行人臉驗證和禁帶手機檢查。根據(jù)自治區(qū)相關要求,專業(yè)課筆試期間手機不得帶入考場所在樓宇。具體復試時間、地點、流程等請注意學院通知。
四、復試準備
1.復試資格材料
仔細閱讀學院復試細則中的復試流程、辦法和相關要求等。按學院時間要求報到。將包括《碩士研究生復試材料一覽表》在內的各類信息和材料放入檔案袋(自備),并在袋外正面張貼材料目錄清單(與袋內材料次序對應),及時提交學院進行復試資格審核。
2.復試用品文具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
(2)報考學院要求準備或允許攜帶的考試用品。
五、復試費
3月28日開通自治區(qū)網上繳費平臺,繳費網址:https://www1.nm.zsks.cn/yzfs/,考生錄入身份證號和考生編號登錄系統(tǒng)完成繳費。保存繳費后截屏圖片,報到時按學院指定方式提交核驗。家庭困難考生、殘疾考生、國家優(yōu)撫對象優(yōu)待政策考生,向學院備案相關證明材料后,免交復試費。已交復試費但考前確定放棄復試資格的考生或者符合免交范圍的考生,可聯(lián)系學院申請退費,學校匯總后報自治區(qū)統(tǒng)一退費。
六、體檢
開學后組織體檢工作。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已報到的取消錄取入學資格。
七、其它
1.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按學院考務組織要求參加復試者,按缺考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2.入學后3個月內所有考生還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3.請及時關注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以及報考學院發(fā)布的最新消息。




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4年3月24日



 

內蒙古大學2023年研考復試一志愿名單公示(20230326)是內蒙古大學公布的重要考研復試調劑文件,考研派小編收集整理,下載地址:內蒙古大學2023年研考復試一志愿名單公示(20230326)
考研派還有內蒙古大學歷年調劑信息即調劑專業(yè)名額和錄取分數(shù)線,添加頁面上微信號,即可免費查詢。

一、一志愿復試名單
請見研究生院網站公示信息。
一志愿復試考生請登錄研招網查詢研招辦發(fā)送的“一志愿復試QQ群號”,加入一志愿復試QQ群。申請時備注“專業(yè)+初試總分+姓名”,初始昵稱設為“姓名+初試總分”,加入后按學院具體要求重置。
二、復試方式、時間
一志愿采用現(xiàn)場復試方式。3月31日至學院報到交驗材料,4月1日至4月2日組織一志愿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地點、流程等請注意學院通知。
4月6日開通調劑系統(tǒng),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三、復試科目
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20分)、專業(yè)課(滿分80分)和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僅限報考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會計(專業(yè)學位)和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的考生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學院提前通知是否加試。
四、復試準備
1.復試資格材料
仔細閱讀學院復試細則中的復試流程、辦法和相關要求等。按學院時間要求報到,將包括《碩士研究生復試材料一覽表》在內的各類信息和材料及時提交學院進行復試資格審核。
2.復試用品文具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
(2)報考學院要求準備或允許攜帶的其它考試用品。
五、復試費
3月30日開通網上繳費平臺,繳費網址:https://www1.nm.zsks.cn/yzfs/,考生錄入身份證號和考生編號登錄系統(tǒng)完成繳費。保存繳費后截屏圖片,按學院指定方式方法提交完成考前核驗。家庭困難考生、殘疾考生,向學院備案相關證明材料后,免交復試費。
六、體檢
開學后組織體檢工作。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已報到的取消錄取入學資格。
七、其它
1.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按學院考務組織要求參加復試者,按缺考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2.入學后3個月內所有考生還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3.請及時關注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以及報考學院發(fā)布的最新消息。


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3年3月26日
 

附件【2023研考復試一志愿考生復試須知-附件(復試材料一覽表).doc】已下載6184 復試成績的使用
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數(shù)。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30%。
復試成績一般由外國語、專業(yè)課成績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數(shù)。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外國語(滿分30分)+專業(yè)課(滿分70分)
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會計(專業(yè)學位)、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的復試成績?yōu)椋?br /> 復試成績(滿分110分)=外國語(滿分30分)+專業(yè)課(滿分70分)+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分)
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x 70%+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x 30%。
學院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劃定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方式、科目和內容
(一)復試方式和時間
復試采用網上遠程復試方式??忌氃讵毩ⅰo干擾場所參加復試。復試過程要求“雙機位”,不得有“縮屏”等違規(guī)行為。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調劑系統(tǒng)開通時間以教育部通知為準,每次連續(xù)開通不低于12小時??忌{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系統(tǒng)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二)復試科目
包括外國語(滿分30分)、專業(yè)課(滿分70分)和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僅限報考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會計(專業(yè)學位)和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的考生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復試前公布。
各學院自行組織并實施全部科目復試。對于每一科目,各學院可在相應分值要求范圍內,根據(jù)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實行面試、筆試、實踐操作等多種考試形式,綜合加權生成該科目成績。各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三)復試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院可以根據(jù)學科(專業(yè))特點及辦學特色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復試當中的面試部分應考查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外語水平和應用能力。
(4)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進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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