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02 11:00:23 編輯: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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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以及《關于做好自治區(qū)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1】13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順利完成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成立校院兩級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人員構成、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一)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喀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如下:
組長:薛繼海(自治區(qū)教育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校黨委書記)
副組長:楊清華(校黨委常委、副校長)
網絡保障組員:王文龍、李飛彪
輿情管控組員:陳新富、賈春花
疫情防控組員:何朝暉、艾尼扎提·吾吉
保衛(wèi)應急組員:崔新林、烏麥爾江·吐爾遜
后勤保障組員:周振鑫、沈琴
復試組織組員:王豐效、彭劍勇、熊麗、余鵬、林青、郭玲、歐陽偉、阿不都卡德爾·阿不都克尤木、林冬梅
辦公室組員:謝永萍、吳艷華、馬天寶、吐尼沙古麗·玉素甫、王翠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主要包括:負責執(zhí)行教育部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方針、政策、規(guī)定和辦法,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訂2021年復試錄取工作的管理規(guī)定和實施辦法,審核各學院的復試方案;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統(tǒng)籌并組織研究生調劑、面試(筆試)的命題、評卷、體檢及錄取等工作;接受考生的申訴,處理招生中的遺留問題;監(jiān)督和檢查復試試卷的安全、保密及錄取工作;研究處理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項和特殊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
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由本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院級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具體辦法,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復試錄取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經費,組建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明確其內部職能分工,參與并承擔考生資格審查、調劑等工作。
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由5-7人組成(不含復試記錄員、技術支持員),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測評員1人、心理測評員1人、英語能力測評員1人、專業(yè)素質能力測評員2-4人。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一般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在任導師擔任。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確定考生復試的程序、考核的內容和結果,具體實施思想道德素質、專業(yè)面試、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及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在此基礎上形成擬錄取建議。
院級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及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成員均實行回避制度。
(三)研究生處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有序開展具體工作
研究生處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組織安排、協(xié)調招生復試和錄取中的各項工作,協(xié)助、指導和監(jiān)督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匯總各學院的擬錄取結論,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四)建立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辦公室與研究生處復試工作協(xié)調機制
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辦公室將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納入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建立定期向學校疫情防控分管領導報告研究生復試工作防疫風險點的匯報機制,建立校疫情防控辦公室協(xié)助研究生處完善研究生復試工作的溝通機制,制定貫穿復試工作全過程的防疫措施,確保人員和場所安全,從嚴精細做好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強化對所有工作人員的安全保密教育,確保試題安全;
(二)公平性。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今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上網絡復試方式進行。針對遠程復試、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己丝茖W有效。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我校復試包括第一志愿復試和調劑復試兩類。
(1)第一志愿復試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第一志愿各專業(yè)復試,其初試成績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非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含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其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須達到2021年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學科門類B類考生的基本要求。
②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此類考生是指報考地處二區(qū)招生單位,且畢業(yè)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其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須達到2021年國家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的基本要求。少數民族考生的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少數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③“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其初試總成績不低于249分,英語不低于30分。
(2)調劑復試
在招生規(guī)模允許的條件下,學校接受第一志愿報考單位不是我校的考生向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調劑,并面向調劑考生組織調劑復試。
參加我校調劑復試的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①擬調入專業(yè)在我校招生專業(yè)目錄內,且符合該專業(yè)報考條件。
②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達到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以及擬調入專業(yè)的B類考生的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前兩位學科代碼一致。
④初試科目與擬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外語須是英語)應相同。
⑤本科專業(yè)與調劑專業(yè)原則上相同或者相近。
⑥其他要求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考生調劑我校,其初試總成績不低于249分,英語不低于30分,且統(tǒng)考科目須相同,專業(yè)考試科目應相同或相近。
●所有調劑申請必須在2021年3月22日至4月25日,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網址:http://yz.chsi.com.cn/tjxx/)。如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需要調換專業(yè)的考生,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
●學校不接受屬于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第九章所列的不允許調劑專業(yè)考生的調劑申請。
●第一志愿和調劑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的招生計劃余額,學校根據實際,優(yōu)先向生源質量高、需求大的學科專業(yè)傾斜。
2.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行,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差額比例按招生計劃的120%執(zhí)行。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滿足我校對應專業(yè)的報考條件(詳見我校校園網公布的喀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在正式復試前1-2日,接受復試資格的審查和材料核驗,并將資格審查材料掃描件上傳至指定系統(tǒng)。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將不予復試。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準考證原件;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少數民族考生身份證以報考時校驗的身份證為準);
(3)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入學時提供。往屆畢業(yè)生學籍或學歷信息有疑問的,需按要求提供網上查驗的學籍學歷證明);
(4)學位證原件、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入學時提供);
(5)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張(貼復試證、體檢表等);
(6)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提交1份《喀什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詳見附件1),此表須簽字、蓋章,提交照片或掃描件;
(7)畢業(yè)論文及在大學和工作期間發(fā)表的各類成果、各種獎勵證書、考核鑒定及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8)往屆畢業(yè)的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交近一年繳納社保的明細表。
(9)凡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均需繳納復試費120元。復試費用于復試期間各項工作開支,由各培養(yǎng)學院在考生提交復試材料期間統(tǒng)一收取并開具收據,考生可采用支付寶或微信支付,開票后各學院負責組織人員將票據掃描版發(fā)送給學生。
(10)復試相關具體事宜由研究生處和各學院在復試開始前一周發(fā)布。
(11)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于在復試過程中出現(xiàn)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現(xiàn)象,嚴格執(zhí)行一票否決,取消其錄取資格。
2.加分資格
符合教育部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規(guī)定,可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具體要求參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考生須于3月30日前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照片(正反面)、《喀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申請》照片(參見附件2)及以下相關證明材料電子掃描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地址:940564986@qq.com),郵件命名為“加分或照顧政策項目名稱+考生編號+姓名+聯(lián)系電話”。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申請及證明材料,逾期我校將不再受理。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上述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
今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的復試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線上復試平臺主系統(tǒng)為研招遠程面試系統(tǒng),釘釘系統(tǒng)作為備用系統(tǒng),我校網絡與信息管理中心提供技術支持。學校根據招生簡章規(guī)定的科目和內容組織復試。
筆試環(huán)節(jié)需要考核的內容在復試環(huán)節(jié)要有所體現(xiàn)。符合條件并同意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須完成學校規(guī)定的全部復試流程,接受學校對其思想品德、專業(yè)素養(yǎng)、創(chuàng)新能力、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的全面考核。
復試工作流程包括:資格審查、面試、心理測試和健康檢查等環(huán)節(jié)。各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須按學校要求,及時制定和發(fā)布本學院學科(專業(yè))的復試時間、程序、方式和要求等。
2.復試內容
(1)復試主要考查學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德、專業(yè)素養(yǎng)與創(chuàng)新能力、心理健康狀態(tài)等,結合學生提交的材料與臨場表現(xiàn)進行。一般須包含以下方面: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考生在大學階段學習實習情況、成績及畢業(yè)論文等;
●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等;
●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
●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
●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人格)品質與健康情況;
●人文素養(yǎng);
●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需加試的同等學力考生主要是指下列考生: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的專科畢業(yè)生(從畢業(yè)后到錄取2021年9月1日滿2年及以上);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3)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且加試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及格水平(60分及以上)。未參加加試或加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復試成績按100分計,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成績占80%,英語復試成績占20%。
3.復試流程
(1)復試采取雙機位,考生需要準備一臺筆記本(或PC+外接攝像頭和麥克風,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個手機或兩個手機。手機支持安卓或iphone,版本不能過于陳舊。考生須提前登錄網站進行測試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據網站建議安裝相關軟件??忌毷褂脽o線寬帶或暢通的4G網絡,使用手機需保證手機電量充足。
(2)考生進入線上候考室,完成信息采集和身份確認后,抽簽決定復試順序,按順序進入線上面試室參加遠程復試。
(3)考生先閱讀《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抽選試題,審題2分鐘后開始答題,復試專家提問并為考生打分。
(4)考生與復試秘書確認復試結束,經允許后可以離開,關閉監(jiān)控設備,考生復試結束后不得與他人交流復試過程和題目內容。
(5)每生復試時間須不少于20分鐘。
(6)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并打分,并妥善保存?zhèn)洳椤?nbsp;
(7)各復試小組的復試程序、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保持統(tǒng)一。復試開始前,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集體議定復試題目、內容及評價標準,指導和培訓復試小組成員操作使用。
(8)每場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應綜合各專項評價,集體討論形成最終復試評價意見和擬錄取建議,嚴禁復試結果隨意性的情況發(fā)生。
(9)復試的現(xiàn)場記錄、復試結果的統(tǒng)計匯總和錄取意見均須學院指定的監(jiān)督人員簽字。
(10)復試具體時間和場地安排,由各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在考生參加復試前通知。
喀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將于近期在學校官網發(fā)布。
(四)復試時間安排
2021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擬分3個批次進行:
第一批次:4月5日-6日提交材料,4月7-8日復試
第二批次:4月15-16日提交材料,4月17-18日復試
第三批次:4月22-23日提交材料,4月24-25日復試
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第一批次考生均在第一批次復試。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體檢
復試期間,我校不安排考生進行體檢,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須及時、如實向我校報告是否曾患有重大疾病、傳染病,是否存在身體殘疾或家庭病史等健康狀況,因身體條件不宜就讀的專業(yè)與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一致,對于隱瞞不報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具體情況,取消其復試成績和錄取資格。
四、錄取
(一)錄取的基本程序與辦法
1.基本程序
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綜合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及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測評結果,形成擬錄取建議排序名單,報所在學院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形成建議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處;
研究生處匯總各學院建議擬錄取名單,形成學校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核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2.擬錄取以全體考生總成績的排名順序為依據,擇優(yōu)進行。
3.參加復試并被待錄取的考生,須在復試結束后確認待錄取。
4.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報上級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核準,經上級招生管理部門審查通過后公布。
5.錄取總規(guī)模按上級確定的計劃總規(guī)模執(zhí)行。
(二)考生成績及計算規(guī)則
1.復試成績與初試總成績按4:6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40%,復試總分為100分。
2.學校綜合考生的總成績及其排序情況和考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質、體檢結論,確定最終擬錄取名單。
3.凡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錄取,調劑考生按剩余計劃和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三)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1.初試、復試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者;
2.考試違紀及有其他嚴重違反考試規(guī)定者;
3.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及身體健康狀況等不符合錄取要求者;
4.復試(含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低于60分,復試不合格者;
5.須參加加試但未參加加試者,自動放棄復試者。
6.未通過學籍學歷驗證且無法提供證明材料者。
五、相關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開制度
我校將在我校校園網首頁(http://www.ksu.edu.cn/)上準確及時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并報送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備案。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10 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報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統(tǒng)一備案公開。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我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注冊學籍。
(二)責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承擔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責任,研究生處承擔組織責任,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承擔學院所屬各招生專業(yè)的領導和組織責任,各機構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具體工作人員承擔相應崗位責任。發(fā)現(xiàn)未按相關政策要求開展復試錄取工作的招生單位和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guī)定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追責問責,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試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招生復試期間,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舉辦輔導活動、或委托社會單位和人員進行輔導培訓的,按國家、自治區(qū)和學校關于招生考試的管理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在招生復試工作中,私立明目亂收費的,按國家、自治區(qū)和學校關于招生考試的管理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監(jiān)督制度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須指定人員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各環(huán)節(jié)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考生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舉報。
舉報電話:0998-2899055
聯(lián)系人:馬勇
(四)復議制度
若考生認為我校招生行為違反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或其他相關規(guī)定的,或對復試過程和結論有異議的,可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異議、申訴或舉報。屬于對政策執(zhí)行存在異議的,由招生工作小組指定專人當面答復;屬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舉報的,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調查并做出書面答復。
六、復試咨詢
(一)咨詢人員安排
復試期間,研究生處、各研究生招生學院須指派人員值班,接受考生的復試咨詢。
(二)咨詢時間
1.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2.各學院咨詢電話及郵箱請在我校官方網站“通知公告”發(fā)布的《喀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擬調劑公告》中查詢。
3.研究生處咨詢電話:0998-2899185 、2899183
附件1:喀什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2:喀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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