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首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04-07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吉首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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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首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髙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根據(jù)《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2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廳〔2020〕8號)及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要求,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特制訂本方案。
一、復試工作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探索科學、規(guī)范的復試辦法,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強化復試選拔功能。深化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規(guī)范、公平、公正、公開。
二、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學校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校領導、分管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校領導
成員:學校保密委、研究生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職責:統(tǒng)籌協(xié)調,全面負責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督查小組
學校成立由研究生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督查小組。全面監(jiān)督、檢查學校復試和錄取工作,依法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法依規(guī)查處考試招生中的有關違規(guī)違紀問題,并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監(jiān)督小組
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或主要負責人)擔任,組員由分管負責人及學科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學院復試監(jiān)督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組員由分管副書記等人組成,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檢查,指派專人對復試錄像審看,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
具體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選派人員組成,負責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學科復試小組人員不少于5名,且應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職稱(博士學位等同副教授職稱),同時配備一名秘書全程記錄復試情況。
三、復試基本條件
(一)參加全國統(tǒng)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所有統(tǒng)考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所報考專業(yè)對應的學科門類分數(shù)線(B類考生)要求。其中,會計專業(yè)碩士考生進入復試的總分成績要求:總分≥193分。
(二)我校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總分≥249分(總分為300分≥155分),單科(滿分=100分)≥30分,單科(滿分>100分)≥45分。
(三)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總分≥249分,單科(滿分=100分)≥30分,單科(滿分>100分)≥45分。
(四)各學院可根據(jù)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學科專業(yè)特點等,向上調整復試分數(shù)線(含士兵計劃復試分數(shù)線)。
(五)考生符合《吉首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guī)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六)我校各專業(yè)均不接收破格申請。
(七)具備教育部規(guī)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的考生,由學院審核有關材料,并上報研究生院復核。符合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提出書面申請。
(八)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
(九)在符合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計劃較少的學科專業(yè)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符合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生源數(shù)量少于招生計劃120%的學科專業(yè),一般應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參加復試。
四、調劑
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國家B類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復試名單。未按時回復或拒絕復試者,取消復試資格并按初試總成績順延通知其他考生。
6.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報考不同學?;虺踉嚳颇坎煌恼{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在符合各學院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如報考學校、專業(yè)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復試名單;如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照專業(yè)相關度、綜合能力以及統(tǒng)考成績擇優(yōu)遴選確定復試名單。未按時回復或拒絕復試者,取消復試資格并順延通知其他考生。
7.第一志愿報考旅游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8.接收調劑考生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準。
9.各學院可根據(jù)學科差異,制定與學生學業(yè)水平相關的調劑生選拔規(guī)則,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調劑程序
1.公布缺額信息公告
學校將根據(jù)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復試分數(shù)線等情況,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網分批次發(fā)布我校各專業(yè)缺額信息公告,公告中向考生明確告知我校在調劑系統(tǒng)中開始接收調劑志愿申請的具體時間,并同時發(fā)布調劑要求。調劑系統(tǒng)每次開放時間為12小時(部分調劑人數(shù)少的學科適當延長調劑系統(tǒng)開放時間),關閉報名系統(tǒng)后進行考生報考志愿的數(shù)據(jù)整理及篩選。為確保調劑工作的公平性,我校每次在調劑系統(tǒng)開放前,都將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網發(fā)布缺額信息公告。
2.考生申請調劑
所有符合我校各相關學科調劑條件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報名申請調劑。部分考生填報調劑信息之后,因個人原因或者不符合招生單位復試條件的考生將于36小時之內解鎖。
3.發(fā)送復試通知
報名系統(tǒng)關閉后,我校將對系統(tǒng)內的調劑申請志愿進行整理和篩選,對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我校將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復試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須在2小時內登錄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同意參加復試,并按照復試通知要求與各學院取得聯(lián)系。
4.取消復試資格
對于未在規(guī)定時間確認復試通知及已確認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5.參加復試
復試具體時間以報考學院通知為準。具體復試參照各學院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執(zhí)行。
五、復試總體安排
學校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階段進行復試,但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辦法。
)復試時間
各學院在2021年4月12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2021年4月25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復試方式及復試形式等具體安排由各學院確定。
)資格審查
學校原則上以現(xiàn)場審核為主,以線上審核為輔形式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線上審核的考生須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將下列相應材料原件的掃描版(jpg/pdf 格式)提交到指定的電子郵箱,復印件于新生報到時提交至學院留存。復試前,各學院要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報考庫”、“學籍學歷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經審查,若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其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應屆生:二代身份證原件、初試準考證原件、學生證原件或學信網在線學籍認證報告(注:如為線上審核,其所稱“原件”是指原件掃描版,下同)。
2.往屆生:二代身份證原件、初試準考證原件、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方可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破瘘c獲本科畢業(yè)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需提交??飘厴I(yè)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大學生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由戶籍所在地村委、居委會黨組織或檔案保管單位人事部門開出相關證明。
(三)復試方式
根據(jù)湘西自治州和張家界市防疫要求和學校學科特點及專業(yè)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學校決定復試組織方式以現(xiàn)場復試為主、線上復試為輔的形式對考生進行復試,但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應盡可能采取同一種復試方式。
(四)復試準備
1.學院需做好以下準備:
(1)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升對考生的咨詢服務能力。并暢通考生聯(lián)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及時、準確解讀招生學科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讓社會和考生充分知曉,確保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
如線上復試,則更要加強對考生參加線上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2)細化流程、模擬演練,做好應急預案。全面審視、認真思考,細化復試環(huán)節(jié)全過程,實現(xiàn)無縫鏈接、閉環(huán)管理,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平穩(wěn);有效組織、科學管理,充分借助模擬演練,完善復試流程、積累經驗,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做好復試所需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后勤補給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復試時疫情防控方面的應急預案及其他方面的應急預案。
如線上復試,還需做好復試時導師端和考生端的軟硬件設備出現(xiàn)問題的應急預案;做好復試時由于網絡原因造成影響的應急預案;做好線上復試所需軟硬件設備、備用設備等各項準備工作。
2.考生現(xiàn)場復試需做好以下準備:
(1)通過手機獲取健康碼,獲取綠色健康碼滿14天(健康碼在微信支付平臺上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碼"或"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上注冊,自動生成。健康碼為紅色、身體有發(fā)熱等異常的學生必須向所在研究生秘書報告,按應急處理辦法執(zhí)行。
(2)復試前14天內未接觸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沒有出國(境)旅行史或接觸過國(境)外人員。
(3)規(guī)劃好來校參加復試路線,將行程規(guī)劃、到校時間報告給學院研究生秘書;來校途中做好個人防護,確保行程安全。
來自中、高風險地區(qū)的同學(含復試前去過上述地區(qū)的同學)建議在復試報到前進行1次核酸檢測,且結果為陰性(須提供檢驗報告,檢測時間建議為復試前3天內。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按應急處理辦法執(zhí)行)。
(4)必要文具。
(5)按照學院要求準備其他相關材料。
3.考生線上復試需做好以下準備:
(1)能夠采集音頻、視頻的設備(電腦、手機等設備)和配件(電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招生學院要求在設備中安裝好必要軟件。
(2)良好的網絡環(huán)境。
(3)“三機位”要求。“第一機位”采集考生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機位”采集考生“第一機位”顯示器的音、視頻源(考生側后方);“第三機位”采集考生所處環(huán)境的整體情況(遠端)。
(4)環(huán)境簡潔、無遮擋、無死角、無其他人員。
(5)必要文具。
(6)按照學院要求準備其他相關材料。
(五)復試內容
各學院要根據(jù)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內容具體包括專業(yè)筆試、綜合素質及能力考察、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三部分。
1.專業(yè)筆試(滿分100分)
主要為專業(yè)課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復試考試科目見《吉首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2.綜合素質及能力考察(滿分100分)
采用面試、實驗、專業(yè)技能(包括臨床操作、專業(yè)表演)等多種形式進行。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方位考察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禮儀和對該專業(y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運用所學基礎知識和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必須有文字記錄和評分。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100分)
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由各學院選派具有相應外語能力的專任教師進行考查。
4.管理類聯(lián)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100分)
報考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圖書情報(125500)的考生,必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加試(滿分100分)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可與初試科目、復試筆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鐚I(yè)考生加試專業(yè)基礎課權限由學院決定。加試具體科目以學?!都状髮W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中的“同等學力加試筆試科目”為準。報考公共管理、法律碩士(非法學)、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復試流程安排
1.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有關政策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并于3月26日前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方案內容應包括:組織管理機構;復試內容、復試形式(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面試)和復試規(guī)則;復試時間、地點和程序安排;調劑要求(包括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yè)、擬調劑人數(shù)、調劑專業(yè)要求等)、錄取規(guī)則(擬錄取名單的確定)等內容。
2.各學院在復試前3天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電話記錄。
3.各學院于復試前一天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如線上復試則組織考生線上報到及測試設備)。學院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指導完成網上繳費手續(xù)(復試費標準為湖南省物價局核準的120元/生)。
4.各學院組織考生進行復試前,應準備好復試工作的各項材料。復試完后,應及時將《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表》、《擬錄取碩士研究生情況審批表》以及評分記錄送交研究生院審核并統(tǒng)一保管;考生報考材料及其它復試材料、音像介質由學院保存3年備查。
5.各學院應加強對考生心理健康狀況的考察,由各學院選派具有相應能力的專任教師或聯(lián)系學校心理中心老師進行考查。
6.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各學院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后,公布擬錄取名單,在此之前,嚴禁各學院以任何理由公布擬錄取名單。
(七)復試工作要求
1.各學院院長(或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xié)調、親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與復試錄取工作。
2.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3.加強導師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如線上復試,還需提高導師運用相關軟硬件的能力)。
4.各學院在復試前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安全保密(線上復試還需加強網絡技術)等方面的培訓。各學院專業(yè)復試小組在復試前和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系統(tǒng)的運維和復試組織協(xié)調。
5.提前通知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復試時間和要求,并積極指導考生來校的安全教育(特別是疫情防控安全事宜),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6.確定復試專家名單和復試場地,考場布置對考試使用的設備、平臺進行測試,復試前對考試場地進行消殺處理。
7.在規(guī)定時間組織專家在指定考場進行復試,要求專家及工作人員戴口罩,考生抽取考試次序,在完成身份驗證后開始考試,考生隨機抽取考試試題,專家現(xiàn)場打分,秘書負責記錄及成績匯總。
8.復試小組每個評委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復試小組安排秘書如實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并統(tǒng)計復試小組成員各自的評分,計算平均分成績。評分記錄要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期間,所有工作人員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進入復試場所。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不得進入復試場所。
9.復試試題(包括筆試科目和面試的抽題問答等)及其標準答案在啟用前屬機密材料。各學院按照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初試自命題管理規(guī)定、考務工作管理規(guī)定嚴格管理復試工作,違反規(guī)定的將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
10.招生領導小組安排督察組以管理員身份隨機對各學科專業(yè)復試進行檢查督導。
(八)線上復試應急準備
總結2020年線上復試的經驗,各學院做好本學院線上復試工作預案,針對中高風險地區(qū)及境外考生積極做好線上復試的應急準備。具體如下:
1.結合去年線上復試的經驗,線上復試由原來的“雙機位”調整為“三機位”線上考試。
2.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和網絡信息中心負責對各學院招生秘書進行線上面試系統(tǒng)功能培訓。
3.由招生學院安排專人聯(lián)系考生解讀復試考核方式、復試筆試大綱、題型等要求,通知考生下載指定的線上面試系統(tǒng)軟件、建立群組,并指導使用。
4.考生在網絡系統(tǒng)中必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5.提前通知考生準備線上復試所需設備,安排考生進行復試平臺測試,確保所有參加線上復試的考生具備線上復試的條件。
6.各學院統(tǒng)籌安排參加不同復試方式的考生,確保考試流程、導師組組成人員、選拔標準的一致性。
7.各學院命制復試試題的難易程度一定要與現(xiàn)場復試難易程度一致,不得有雷同,特別是面試題目不得有重復。
、錄取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學術型學位類專業(yè)按下列規(guī)則計算綜合成績:
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外語能力測試占5%、專業(yè)課筆試占10%、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占25%),計算方式如下:
初試總成績÷5×0.6=A(滿分為500分);
復試成績B=外語能力測試成績×0.05+專業(yè)課筆試成績×0.1+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0.25;
綜合成績=A+B。
2.專業(yè)型學位類專業(yè)按下列規(guī)則計算綜合成績:
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yōu)閷I(yè)課筆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外語能力測試、管理類聯(lián)考必須加試政治理論,且比重不低于復試成績的10%。),具體復試項目及成績構成比例以學院規(guī)定的為準。
(二)錄取規(guī)則
1.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專業(yè)學位的專業(yè)技能成績以及加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為合格分),不予錄取;如沒有完整參加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復試,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舞弊者,取消復試成績,不予錄取。
3.綜合成績?yōu)榭忌芊癖讳浫〉幕疽罁?jù),各學院應根據(jù)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先按綜合成績錄取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剩余指標由調劑生按綜合成績排名進行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初試成績、統(tǒng)考科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4.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者,在本學科內按綜合成績順延遞補擬錄??;如該學科內無遞補人員,則由校招生領導小組將其招生計劃進行相應調整,進行遞補擬錄取。
5.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fā)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fā)送后的6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三)其他情況
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擬錄取資格:
1.報考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2.報考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被錄取后,應按調檔函規(guī)定的時間轉入個人人事檔案,逾期不能轉入檔案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3.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br /> 4.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br /> 5.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且無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的,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招生計劃管理
(一)各學院可根據(jù)生源實際對本單位的招生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招生計劃進行適當、合理的調整,但必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擬錄取數(shù)不得超過學院的總招生計劃數(shù),調整招生計劃時要及時對外公布。
(二)推免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均包含在下達的2021年招生計劃內。
(三)學校根據(jù)一志愿考生復試情況于4月12日前對各專業(yè)招生計劃進行首次調整,并向社會公布,各學院按調整后的計劃進行調劑復試工作。截止4月25日,各學院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統(tǒng)一收回,重新分配。
八、信息公開
(一)各學院必須提前公布復試實施細則、復試人員名單、調劑條件及缺額數(shù)量。本著“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招生信息公開制度。
(二)我校將對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復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網上進行公示,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同時進行說明。
(三)招生單位(含所屬院、系、所)調劑工作具體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調劑錄取名單等信息。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說明。
(四)學校發(fā)布的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復試監(jiān)督及紀律要求
(一)復試錄取工作應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切實做到公正無私、不走過場,嚴格把好復試質量關。各學院要切實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檢查和監(jiān)督。凡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對于復試后不被錄取的考生,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及調劑工作。
(二)各學院主管研究生的相關領導在復試成績公布一周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各學院主管研究生的相關領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三)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招生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健全信訪舉報制度。學校公布信訪舉報電子信箱和電話號碼,研究生院負責受理申訴、投訴等信訪事宜,電話:0743-8565122、電子郵箱:jsuyzb@jsu.edu.cn;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研究生復試過程中檢舉、控告事宜,電話:0743-8564814。
、體檢
考生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殘聯(lián)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自行體檢,并在擬錄取公示期間,提交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近三個月之內的體檢報告掃描件。
、其他注意事項
(一)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fā)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二)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三)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并打印初試成績;
(四)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吉首大學研究生院。
吉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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