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連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04-0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大連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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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連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大連海事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培養(yǎng)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關系廣大考生切身利益,關系教育公平,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fā)展。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huán)節(jié)。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教育部、遼寧省的有關工作部署,保證參加復試的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學校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招生專業(yè)目錄中規(guī)定的復試筆試內容將通過面試進行考察。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安全、公平、科學的原則。
    2.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
    面的考核。
    3.堅持按計劃招生、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4.復試采取差額形式。
    5.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與學術學位研究生屬同一層次、不同類型,應“分類復試,各有側重”。
    6.同一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二、復試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復試工作、相關的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試辦公室負責具體落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和《調劑原則》,領導和組織本單位復試工作、調劑工作、相關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等,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一般不參加各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復試小組的具體復試工作,主要負責巡查、監(jiān)督本單位各考場的復試工作。
    3.學院按學術學位學科(專業(yè))或者專業(yè)學位類別(領域)成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由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構成。
    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
    《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具體實施相關復試工作。
    4.外語口語、外語聽力、綜合面試以及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筆試(含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筆試)均以網絡遠程面試的形式進行考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指導復試小組確定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并具體實施。
    5.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在《評分表》上打分,并簽字確認,分數原則上不得更改。
    6.復試小組成員須嚴肅紀律,嚴格執(zhí)行研究生招生相關規(guī)定。堅決抵制亂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
    7.對違反招生錄取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學院,將根據不同情況和性質嚴肅處理,并扣減招生計劃。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研究生復試為國家考試,考試過程中所涉及的事項應按國家秘密事項管理,其中復試試題及答案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
    三、進入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考生名單的確定
    1.學校各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或研究方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首先須滿足《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
    學校按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的120%確定各學科(專業(yè))/類別(領
    域)或研究方向的“復試基本人數”(非整數采用進1法),依據復試基本人數和滿足“國家線”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試總成績排序,確定各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或研究方向進入復試的初試總成績要求(學??偡志€)。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單科成績與國家線的單科成績要求相同。2021年進入學校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詳見附件1。
    注:同一專業(yè)學位類別(領域)或研究方向的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計劃總和。
    2.滿足學校相應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如果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總分對應多名第一志愿考生,則這些考生均進入復試。
    3.當第一志愿初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少于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時,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國家調劑網”)進行調劑。
    四、調劑工作
    (一)接收調劑考生條件
    調劑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A類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A類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A類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到該計劃錄取。
    2.滿足學院《調劑原則》中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
    (二)調劑考生遴選原則
    調劑工作開始前,學院、學科根據實際情況,在學院《調劑原則》中公布遴選原則。
    調劑考生復試通知發(fā)放最大數量不超過招生計劃余額的3
    倍。如果末位遴選條件相同,則均進入復試。
    (三)調劑名額、調劑報名及復試程序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余額情況、國家調劑網開通時間等,結合學校實際,在《大連海事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方案》中公布調劑名額、調劑報名程序等信息,復試程序等相關信息見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五、復試工作日程
    各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于3月20日后開展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單列計劃的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或研究方向的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同批次復試,具體時間由學院安排,4月底前完成所有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日程見各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六、復試方式及內容
    (一)復試方式及工作要求
    外語口語、外語聽力、綜合面試以及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筆試(含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筆試)內容均以網絡遠程面試的形式進行考核,按照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組織和實施。具體要求如下:
    1.每生累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筆試(含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筆試)科目結合已公布的《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主要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進行考核。
    3.考生在面試過程中的作答情況須全程錄音、錄像,由學院保存一年備查,并在復試后5天內將副本交研究生院。
    4.考生面試成績一般取復試小組成員評分的平均值,也可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他成員評分的平均值。學院應在復試前確認并向考生公布,默認方式為取復試小組成員評分的平均值。5.如果同一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或研究方向的考生
    人數較多,可組織多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確定后,采用抽簽方式對考生進行分組??忌嬖嚦煽冇嬎愎剑嚎忌罱K面試成績
    =考生所得初始成績×[各復試小組平均成績÷考生所在復試小組平均成績]。
    6.復試小組須將考生的面試情況(包括提出的問題,考生回答的情況等)和成績記錄在《綜合面試記錄表》中,連同復試小組成員簽字的《評分表》,交學院轉研究生院保存。
    (二)復試內容
    1.外語交流能力:包含口語和聽力。
    2.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對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和在本領域的發(fā)展?jié)摿Α?/div>
    (3)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3.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以及實際工作表現等情況。
    (3)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yǎng)。
    (5)舉止、表達溝通能力和禮儀等。
    4.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實際,設計專門的網絡遠程面試考核形式,完成復試筆試內容的考核。特別是針對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培養(yǎng)目標要求,設計專門的復試內容。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身體健康狀況
    為避免考生體檢時交叉感染新冠肺炎,學校復試期間不要求考生提交體檢報告。但學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的要求,如有問題,須在復試前聯系學院。入學后,學校將按規(guī)定對學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者按上述文件規(guī)定處理。
    七、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操作指導及相關要求
    學校統(tǒng)一訂購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
    (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軟件平臺操作指導及對考生設備、場所要求見附件2。學院應提前熟悉平臺使用辦法,固化復試流程,并在復試前組織師生測試,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八、復試計分辦法及合格標準
    1.復試總分215分,其中,外語聽力20分,外語口語5分,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專業(yè)課筆試(調整為網絡遠程面試形式進行)100分,綜合面試90分。分數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一位小數。
    2.考生總成績?yōu)槌踉嚳偝煽兣c復試總成績之和。
    3.復試總成績(滿分215分)合格標準130分,綜合面試成
    績(滿分90分)合格標準55分。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調整為網絡遠程面試形式進行)滿分各為100分,所得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單科成績合格標準
    60分。
    九、錄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按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分別排序,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總成績相同,則錄取初試總成績優(yōu)者;如初試總成績仍相同,則錄取初試外國語成績優(yōu)者。
    2.單列招生計劃的同一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或研究方向,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有剩余,再錄取調劑考生。
    3.復試總成績或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
    4.對于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未達到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同一專業(yè)學位類別(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分別錄取。
    7.學校部分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或研究方向有“兩類”專項計劃名額,詳見附件1備注。按照本辦法錄取原則排序從前至后依次獲得申請資格,如排序在前的考生無人申請,則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內排序最后的考生自動確認為“兩類”專項計劃。如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內排序最后的考生放棄選擇“兩類”專項計劃,則該生自動失去錄取資格,按排序依次遞補。
    十、第一學年學業(yè)獎學金確定原則
    1.全日制統(tǒng)考生:根據各單列招生計劃的同一學科(專業(yè))
    /類別(領域)或研究方向的學業(yè)獎學金名額(見附件1)及總成績排名,先確定第一志愿考生學業(yè)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如有剩余名額,再確定調劑考生學業(yè)獎學金獲得者名單。若總成績相同,
    參照錄取辦法處理。
    2.推免生:第一學年均享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待遇。
    3.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第一學年均享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待遇。
    4.法律碩士和翻譯碩士:由學院自行制定細則,如有疑問,請咨詢相關學院。
    5.非全日制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業(yè)考生不享受學業(yè)獎學金待遇。
    十一、復試結果及擬錄取結果的公布
    1.學校將以學院為單位分別公布復試結果。
    2.學校將根據總體復試進程,公示擬錄取結果。
    3.復試結果及擬錄取結果公布地址:學校研究生院網站
    (http://grs.dlmu.edu.cn/)和校園網主頁“招生就業(yè)”欄
    (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十二、導師與學生的雙向選擇
    1.各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應將所有招生導師名單告知錄取的考生,將所有錄取考生名單和有關信息告知導師。綜合考慮考生志愿和導師意愿,進行雙向選擇。
    2.一名導師年度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限額累計不超過6
    人,年度招收獲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
    人,導師在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總數不超過18人。導師招收專項計劃考生不受學科規(guī)定的名額限制。
    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導師招生限額做進一步要求,原則上每名導師招生人數不超出以上規(guī)定的限額。如有特殊情況,學院需在招生前報研究生院,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十三、破格復試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國家線的基礎上執(zhí)行,不進行破格復試。
    十四、監(jiān)督、復議及考風考紀
    1.監(jiān)督制度。為保證復試工作全過程及復試結果的公平、公正,學校將組織巡視小組對復試進行監(jiān)督。復試全過程在紀委的監(jiān)督下進行。實行復試面試考場定點監(jiān)督和巡視監(jiān)督相結合的監(jiān)督制度。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11-84729225。
    2.復議制度??忌J為學校復試錄取行為有違反本辦法或其他相關規(guī)定的,可在復試結果公布二日內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異議、申訴或舉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zhí)行存在異議的,將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調查結果;屬于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舉報的,將組織紀檢監(jiān)察等機構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答復申訴人。
    3.考風考紀制度。學校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
    誠信檔案》。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學校復查的主要項目有:
    (1)錄取手續(xù)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guī)定;
    (2)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guī)定;
    (3)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復試音頻和視頻材料、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參考《政審表》;
    (6)視情況復查考生專業(yè)知識掌握情況。
    復查中發(fā)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五、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咨詢及宣傳
    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咨詢方式及宣傳途徑見附件3。
    十六、其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等項目且符合教育部初試加分政策規(guī)定的考生,按要求享受
    加分政策??忌氃谝恢驹笀罂紝W科(專業(yè))/類別(領域)開展復試(工作時間)前,與學院聯系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參加復試的考生如需修改網報時填寫的就業(yè)方式,需在復試前與報考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所在學院辦公室聯系,提交修改申請。如果從非定向就業(yè)方式修改為定向就業(yè)方式,考生需提供定向就業(yè)單位名稱和單位所在地信息。
    3.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必須將本人人事檔案等材料在學校規(guī)定的入學時間前調轉至大連海事大學,否則不能注冊學籍。
    被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在學校規(guī)定的入學時間前,向錄取學院提交學校、考生及考生定向單位簽訂的《定向培養(yǎng)協議書》。如無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定向就業(yè)方式的考生。
    4.MBA、MPA的復試錄取工作參照本辦法制定辦法,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公布并執(zhí)行。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見附件4;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見附件5,復試錄取辦法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復試日程與普通計劃考生相同。
    6.綜合交通運輸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的考試招生及復試錄取工作由航運經濟與管理學院負責;海底工程技術與裝備國際聯合研究中心的考試招生及復試錄取工作由輪機工程學院負責;工商管理
    (MBA)的考試招生及復試錄取工作由航運經濟與管理學院負責;公共管理(MPA)的考試招生及復試錄取工作由公共管理與人文藝術學院負責。
    7.如教育部或者省教育主管部門下發(fā)新的政策文件,以新文件要求為準。
    大連海事大學研究生院2021年3月
    
大連海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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